全面盘点
四大防爆认证体系
EXPLOSION-PROOF CERTIFICATION
防爆认证体系科
01IECEX防爆认证体系
IECEx Certification System
IECEx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电气产品认证体系的简称,指专门用于石油、化工、煤矿、轻纺、粮食加工以及军工等工业部门中可能聚集爆炸性气体、蒸气、粉尘或纤维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的认证。
IECEx认证体系的组成
1. IECEx设备认证:针对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设备进行认证,确保设备符合IEC 60079系列标准的要求。
2. IECEx人员能力认证:认证从事爆炸性环境工作的人员的能力,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3. IECEx服务设施认证:认证提供防爆设备维护和修理服务的设施,确保其服务符合相关标准。
IECEx认证体系的标准
IECEx认证主要依据IEC 60079系列标准,这些标准涵盖了防爆设备的设计、制造、测试和使用等方面。以下是一些关键标准:1. IEC 60079-0:爆炸性环境 - 设备通用要求;
2. IEC 60079-1:爆炸性环境 - 设备保护型式 - 隔爆型“d”;
3. IEC 60079-2:爆炸性环境 - 设备保护型式 - 正压型“p”;
4. IEC 60079-7:爆炸性环境 - 设备保护型式 - 增安型“e”;
5. IEC 60079-11:爆炸性环境 - 设备保护型式 - 本质安全型“i”;
6. IEC 60079-15:爆炸性环境 - 设备保护型式 - n型“n”;
02ATEX防爆认证体系
ATEX Certification System
01ATEX认证的七大模式
— A模式:内部生产管控
— B模式:EC型式检验
— C模式:型式符合
— D模式:防爆体系认证
— E模式: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 F模式:产品验证
— G模式:单元认证
02ATEX认证的设备保护水平
ATEX 2014/34/EU指令根据安装设备的保护水平将设备划分为三个类别:
(1) 1类(Category1)— 非常高的防护水平;
(2) 2类(Category2)— 高防护水平;
(3) 3类(Category3)— 正常的防护水平;
03ATEX认证的适用范围
ATEX认证的适用范围:
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开关、插座、电机、传感器、仪表、照明设备等,用于潜在爆炸性气体和蒸气环境。
2、防爆非电气设备:涵盖了潜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和其他可燃性气体环境下的设备,如防爆阀门、管道、仪表、机械设备等。
3、防爆保护系统:指用于监控、控制和保护潜在爆炸性环境中的设备和过程的系统,例如安全阀、爆炸隔离系统、防爆控制器等。
ATEX认证的适用范围涵盖了不同类型的设备和保护系统,以适应不同的潜在爆炸性环境。这些潜在环境包括但不限于:
1、可燃性气体环境:涵盖了可能存在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场所,如石油炼制厂、化工厂、石油钻井平台等。
2、可燃性粉尘环境:包括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如面粉加工厂、木材加工厂、农业储粮仓等。
3、可燃性蒸气环境:适用于存在可燃性蒸气的场所,如蒸汽发电厂、锅炉房等。
04ATEX防爆认证标准
1、EN 60079-0爆炸性环境,第0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2、EN 60079-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3、EN 60079-2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正压外壳型“p”保护的设备;
4、EN 60079-5爆炸性环境,第5部分:由充砂型“q”保护的设备;
5、EN 60079-6 爆炸性环境,第6部分:由油浸型“o”保护的设备;
6、EN 60079-7爆炸性环境,第7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7、EN 60079-11爆炸性环境,第11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8、EN 60079-15爆炸性环境,第15部分:由无火花型“n”保护的设备;
9、EN 60079-18爆炸性环境,第18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10、EN 61241系列标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11、ISO/IEC80079-34爆炸性环境,第34部分:设备制造商质量保证体系应用;
03EAC防爆认证体系
EAC Certification System
TR CU 012/防爆认证
TP TC 012是针对防爆产品的法规,也叫TR CU 012,是防爆产品出口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欧亚经济联盟国家所必须的强制性CU-TR认证(EAC认证)的法规。2011年10月18日№825决议TP TC 012/2011《防爆设备安全性》海关同盟技术法规自2013年2月15日生效,所有防爆产品在通过该法规,并正确黏贴EAC标识和防爆Ex标识后,才能顺利进入欧亚经济联盟市场。
TR CU 012涵盖哪些内容?
-电气设备(电气设备),包括防爆组件;-非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非电气设备。经强制性EAC认证的设备的识别功能是制造商在技术文档和特殊EX标记中指定的防爆功能。
TR CU 012法规不适用于?
1、医疗用途的设备;2、在设备运行时其爆炸危险性是来源于爆炸物质和不稳定的化学反应的设备;3、设备是用于日常而非工业用途的,而其危险环境是可燃性气体泄漏的话。该设备是不属于防爆;4、个人防护设备;5、海船,内陆和江海混合用的船舶,移动式海上平台和深井钻井平台,漂浮在水面上设备,甚至是用在这些设备上使用的机械和设备;6、用于运输乘客和货物,通过空运、陆运、铁路或者水运等公共用途的运输设备;7、核武器,研究核防御的设备,除用于易爆区域的该设备的部件;
04中国防爆认证体系
China Explosion Protection Certification System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要求,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7月5号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2019年第34号〕,决定对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有关要求内容如下:
1中国防爆认证实施日期
自2019年10月1日起,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家用电冰箱(具体产品范围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详见附件)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各指定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指定工作将另行公告)开始受理认证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以下简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停止受理相关生产许可证申请,已受理的依法终止行政许可程序。
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上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2中国防爆认证依据标准
3中国防爆认证制度
适用于防爆CCC认证产品目录的防爆设备,采取型式检验和工厂审厂的认证方式。自2019年10月1日起,防爆电气产品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自2020年10月1日起,防爆电气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